独立法条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 (二)方便游览观赏; (三)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四)饲养人员管理操作方便; (五)规定的设施齐全。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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