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 (二)方便游览观赏; (三)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四)饲养人员管理操作方便; (五)规定的设施齐全。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
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 (二)方便游览观赏; (三)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四)饲养人员管理操作方便; (五)规定的设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