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禁止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