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应当在每层楼板处进行防火封堵,管井检查门应当采用防火门。 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