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商业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