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我国与进口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议定书中规定或者进口国家/地区官方要求对出境动物必须实施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工作按照进口国的要求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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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