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隔离检疫第二十二条海关工作人员、隔离场使用人应当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填写《进出境动物隔离检疫场检验检疫监管手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