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隔离检疫

第二十条

经入境口岸海关现场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境动物方可运往隔离场进行隔离检疫。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