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章 使用申请第十六条使用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隔离场使用证》的,海关应当依法将其《隔离场使用证》撤销。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