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使用申请

第十二条

《隔离场使用证》有效期为6个月。 隔离场使用人凭有效《隔离场使用证》向隔离场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