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