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交易和清算第十八条交易合同可采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或者采取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书面形式。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