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电力监管机构举报,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