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四十条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3年7月24日公布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