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未按照本办法和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的,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