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电力监管机构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