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履行全国电力市场监管职责。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区域监管局(以下简称区域电监局)负责辖区内电力市场监管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城市监管办公室协助区域电监局从事电力市场监管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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