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六章 电力市场争议处理第二十九条电力市场主体、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对电力监管机构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