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电力市场注册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电力市场主体变更注册或者撤销注册,应当按照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规定,向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变更或者撤销注册。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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