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电力市场注册管理第十八条电力市场实行注册管理制度。进入或者退出电力市场应当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具体负责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