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投诉处理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将投诉处理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