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驾驶证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驾驶资格许可:

(一)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驾驶员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驾驶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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