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考试

第十八条

初次申请和申请增驾的人员应当参加国家铁路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行车安全规章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实际操作考试内容包括检查与试验、驾驶两个科目。

经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准予参加实际操作考试。理论考试或者实际操作考试如有一个科目不合格,即为考试不合格。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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