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完整、真实的申请材料。

通过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时,按系统要求办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