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第四十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细则应与《审查通则》结合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应当按照本细则要求以及产品批准注册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产品类别、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等应当与产品批准注册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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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