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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