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审查通则》的相关要求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应当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规定发现不安全食品时的停止生产、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相关要求。
(二)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半成品、成品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贮存、管理和处置。出厂检验不合格的成品不得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