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