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公告第十五条

第三章 设备设施

第十五条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和工器具的内壁应采用不与物料反应、不吸附物料的材料,并应光滑、平整、无死角、耐腐蚀且易于清洗。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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