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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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