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受理
第八条
受理的问题线索主要包括:
(一)国资委在国资监管工作中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
(二)外部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工作中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企业法律、财务、投资、运营及内部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部门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子企业发现报告的问题线索。
(五)其他有关问题线索。
- 制定机关
- 国资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受理
受理的问题线索主要包括:
(一)国资委在国资监管工作中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
(二)外部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工作中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企业法律、财务、投资、运营及内部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部门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子企业发现报告的问题线索。
(五)其他有关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