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六章 处理第三十二条责任追究处理建议应当征求人事、薪酬管理等有关部门意见,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提请领导机构审议。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