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核查
第二十七条
对有可能影响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关责任人员,有证据证明违规问题明显的,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可以采取以下限制措施:
(一)对未支付或兑现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益等暂停支付或兑现。
(二)视情况采取停职、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
(三)其他限制措施。
- 制定机关
- 国资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核查
对有可能影响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关责任人员,有证据证明违规问题明显的,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可以采取以下限制措施:
(一)对未支付或兑现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益等暂停支付或兑现。
(二)视情况采取停职、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
(三)其他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