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核查
第二十五条
开展核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核查取证:
(一)听取被核查企业汇报,要求企业作出说明。
(二)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相关资料。
(三)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四)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必要时可以请被谈话人作出书面说明。
(五)其他必要措施。
- 制定机关
- 国资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核查
开展核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核查取证:
(一)听取被核查企业汇报,要求企业作出说明。
(二)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相关资料。
(三)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四)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必要时可以请被谈话人作出书面说明。
(五)其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