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按照《实施办法》和本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以下简称问题线索)查处工作,适用本指引。
- 制定机关
- 国资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按照《实施办法》和本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以下简称问题线索)查处工作,适用本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