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三章 初步核实第十四条初步核实工作一般应当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