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一条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处于特殊发展阶段的企业,根据企业功能定位、改革目标和发展战略,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可以“一企一策”确定。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