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分类考核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业绩考核特殊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将企业承担的保障国家安全、提供公共服务等事项列入管理清单,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殊事项,在考核时予以适当处理。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