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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