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四章 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第十八条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年报制度,上报时间为次年元月底前。 下级监测机构向上级监测机构报告本年度监测数据及其整编成果。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向当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报告。 年报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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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