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监测站网的建设

第十二条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须由具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承担。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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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