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启运港退(免)税 管理办法(2018年12月28日修订)》的公告第七条

第七条

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使用启运数据受理审核启运港退(免)税。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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