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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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