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7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中的“日”为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天”为自然日,含法定节假日。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