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7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一条

海关总署和直属海关根据情况可对评审组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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