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博物馆应当建立包括藏品取得、鉴定、定级、藏品总登记账、藏品档案、库房管理、出入库、清点、退出、修复、复制、拓印等管理要求在内的藏品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相关藏品管理制度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博物馆应当建立包括藏品取得、鉴定、定级、藏品总登记账、藏品档案、库房管理、出入库、清点、退出、修复、复制、拓印等管理要求在内的藏品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相关藏品管理制度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