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藏品保护利用
第四十九条
从事文物藏品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机构或者单位,应当取得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博物馆应当对修复、复制、拓印活动中的文物藏品安全负责,确认开展文物藏品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符合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藏品保护利用
从事文物藏品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机构或者单位,应当取得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博物馆应当对修复、复制、拓印活动中的文物藏品安全负责,确认开展文物藏品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符合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