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藏品库房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博物馆应当制定藏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发生。 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按照安全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其他文物藏品损毁的,及时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处理结果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发生藏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等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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