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藏品库房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博物馆应当制定藏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发生。 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按照安全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其他文物藏品损毁的,及时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处理结果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发生藏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等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藏品库房管理
博物馆应当制定藏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发生。 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按照安全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其他文物藏品损毁的,及时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处理结果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发生藏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等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