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二章 藏品基础管理

第十八条

博物馆应当将完成入藏和定级手续的文物藏品、完成入藏手续的其他藏品,及时登入本馆藏品总登记账。不符合入藏标准的复仿制品、模型、非文物教学标本、当代图书资料等,应当相应设立各类辅助账册。 藏品总登记账是国家科学、文化财产账,所有文物藏品和其他藏品都应当登入藏品总登记账,不得以重复品、参考品为由存在账外藏品,不得将已登入藏品总登记账的藏品划入各类辅助账册。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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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