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藏品基础管理

第十二条

博物馆开展藏品征集活动,应当遵循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利益相关方回避等原则,并根据办馆宗旨、收藏体系、发展方向等情况建立藏品征集管理制度。 博物馆征集藏品应当依法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拟征集藏品来源的合法性进行了解、识别,不得征集来源不合法或者来源不明的藏品,征集活动不得有违博物馆职业道德。 博物馆应当为征集藏品建立专项档案,将征集过程所有原始资料、工作记录整理归档,永久保存,并通过年报、官方网站、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征集藏品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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