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藏品基础管理

第十一条

博物馆可以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调拨、移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取得藏品。 博物馆应当基于本馆的性质和任务制定藏品入藏标准,取得藏品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藏品的真伪和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确定是否符合本馆入藏标准。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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